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政府的实施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对政府的客观要求,更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还不高,许多政府部门仍然习惯于利用审批等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政府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激励机制不足,责任约束不够,自由裁量权过大,办事程序繁琐,行政效率较低,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行政透明度不够,行政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为此,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作为加快固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并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以法治、服务、责任、效能为特征的现代政府。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管理创新与提高公务员素质相结合原则。政府工作的绩效既取决于政府管理体制,又受制于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的思维方式、道德水准、知识素养和能力技能具体影响着管理体制行为方式的选择,制约着工作效率的发挥。只有把创新政府管理体制与提高公务员素质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管理创新的效能。
(二)坚持政府管理创新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原则。政府管理创新必须辅之以职能定位和职能配置的调整以及管理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该调控的调控,该放手的放手。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应当实现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机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三)坚持提高行政效率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相结合原则。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既要着眼于提高行政效率,又要重视改善政府服务质量,应当把提高行政效率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有机结合,二者不可偏废。
(四)坚持政府政策连续性与推进改革创新相结合原则。改革与创新政府管理体制过程中不能损害公共政策的连续性,同时公共政策的渐进的、可以预期的变革需要与政府管理体制的渐进改革相配合,保持政府政策连续性与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渗透在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一定要结合实际,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三个重点”、“四个目标”、“十二项任务”和自治区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寻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目标。
(一)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从以下三个环节上规范政府权力。
一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从体制上规范政府权力。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改革力度。从2007年1月开始,在市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对市区城市管理实行综合性执法,解决多头执法的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同时,在农业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意见。要把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考评纳入年度总体考评目标。2006年11月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市政府于年底前组织检查。
二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从制度上规范政府权力。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评价和问责制度,对行政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建立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顾问作用。
三要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从机制上规范政府权力。各级行政机关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建设服务政府的核心;是否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是检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工作中具体要理顺两个关系,深化一项改革,解决一个问题。
一要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机关都不应当纳入行政管理的范围;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要由企业自行决定,政府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要将抓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把政府的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改变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的做法。市人民政府已于去年清理公布了《第一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需要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在此基础上,要继续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要加快清理非行政许可类的其它审批行为,从2007年开始推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同时,要积极推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
三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经济管理方面,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通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业规划、政策引导、发布信息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而不是过度依靠行政手段,通过行政审批管理经济。在社会管理方面,要不断深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快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完善劳动就业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项制度,2007年把非公有制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范围,2008年前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
(三)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建设责任政府。
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权利与责任必须对等。要从根本上解决滥用行政权力的问题,必须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今年,我市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这项工作要一抓到底,坚持不懈。要继续抓住商业贿赂案件比较集中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矿产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重点领域,以及一些垄断行业,集中力量加大查处力度,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在2006年11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工作。年底前,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行业进行督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强对各级政府管理的民政救灾资金、优抚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基金的核查、审计工作。
二要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以及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财政部门要完善会计制度,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进一步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发展和改革、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卫生部门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要发扬民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各级政府都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同时,要强化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积极整合行政监督资源,逐步建立由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牵头,审计、人事、财政、政府法制等部门参加的行政监督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四要建立问责制度,做到权责一致。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实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本部门的工作事务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级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必须追究该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
(四)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效能政府。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都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但在政策执行上不能打折扣,更不能自行其是,要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当前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要严肃纪律,维护法制的统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法制统一。定期审查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和法律之间的一致性,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要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对项目审批的程序、条件、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要全部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公开办事制度。要尽快制定颁布《固原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政务公开程序。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通过电子政务、创办政府公报等方式,公开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方便地查阅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原则,本着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有效性的要求,由市监察局和发改委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尽快制定绩效评估的具体内容,设计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与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和改进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确定2007年在彭阳县和市教育局、司法局、林业局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推广。
四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抓紧实施《固原市人才培训五年规划》,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到基层锻炼,规范公务员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方法步骤
为了确保这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并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6年9月至12月底,主要是学习宣传动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直属机构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出本部门、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
第二阶段,2007年1月至5月底,主要是制订完善各类制度、开展管理创新大讨论活动。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一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大讨论活动,制定贯彻落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制定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确保政府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2007年6月,主要是检查评估工作效果。由市政府组成检查评估小组,邀请市委、人大、政协领导参与,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开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五、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把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水平的高低,作为考察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水平和政绩的一条重要标准。
(二)讲求方法,务求实效。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必须从实际出发,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入手,从关键环节抓起,从制度建设着力,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大胆探索并制定出符合法律、切合实际、有操作性、有实际效果的改进措施,一件一件的落实,一个一个的突破。
(三)加强督办,狠抓落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讨论,积极行动起来,从完善制度做起,从具体工作做起,切实达到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效率、提供良好服务的目的。决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把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永葆政府工作的强大活力。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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